所有發售的現金券皆標明有效期限,顧客只可在期限前使用現金券。逾期的現金券將不可享用折扣優惠,及不獲任何賠償。
現金券不論逾期與否皆不可兌換現金。
條款及細則:
寶達食品超市購物現金券計劃是由 Boatat Trading Development (Hong Kong) Limited (以下簡稱 「寶達食品」)營運營銷折扣計劃。寶達食品為顧客提供不同面值及折扣的現金券作選購及在寶達食品超市所開立的門市行使使用現金券的權利。本券只限於寶達食品超市香港分店使用(不適用)。本券不可用作退款或兌換現金,並不設找贖。本券只適用於購買寶達食品超市香港分店內之貨品。顧客必須於付款時向店員出示本券,每次交易只可使用一張優惠券。本券如有遺失、損毁、遭塗改或模糊不清,即告無效,亦不獲補發。本券若逾期,即告無效並不能使用,亦不會補發或延期。 本券一經使用即告無效,亦不會獲發還或補發。本券不可轉售;影印本無效。若購買此優惠券即同意已經閱讀並理解本條款及細則, 並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
定義:
「寶達食品超市」- 指 Boatat Trading Development (Hong Kong) Limited
「現金券」- 指 由Boatat Trading Development (Hong Kong) Limited 旗下門市所發售需滿足消費條件折扣為 "$10、$20、$50、$100、10%、20%"之現金折扣券。
「購物現金券計劃」- 指寶達食品超市在門市發售現金券的計劃。
一般事項及免責聲明:
寶達食品超市保留對此條例及細則作出更改而不作另行通知的權利。
此條款及細則須受香港法律管轄。任何寶達食品超市所引起或與寶達食品超市有關的爭議將根據香港法律透過調解及/或仲裁私下予以解決。此文件原文以中文撰寫。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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